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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后发现二手车为事故车 经营者担责作价收回

发布时间:2024-11-23 08:54:39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二手汽车因价格实惠,受到很多消费者青睐。但因部分消费者购车经验不足和个别商家不诚信经营,以及市场规范不够健全等因素,二手车交易纠纷频发。近日,江苏省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调解了一起涉及二手车的投诉。

  

  消费者袁女士向镇江市消协投诉称,2020年12月16日,她在某二手车销售公司花费6.2万元购买了一辆福特福克斯二手车。不久前,她想换车,便打算将该车出售,在查询车辆出险记录时,意外发现该车曾出现严重事故。但在当年购买时,二手车公司并没有告知她这一事实。袁女士要求二手车公司退车并返还购车款,遭对方拒绝。

  

  镇江市消协受理投诉后,联系涉事二手车公司。对方称,公司也不知道所出售的这辆车是事故车,而且在转让合同中也明确了“乙方对甲方所卖车辆已作充分了解,并充分认定甲方所卖车辆的车型和现车车况及瑕疵,且自愿购买甲方所提供的第一条款的车辆”,对消费者全款退车的诉求无法满足。

  

  镇江市消协认为,汽车属于涉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商品。普通消费者在购置二手车过程中,对真实的车况往往难以全面了解。专业的二手车经销商应当具备掌握所售车辆状况的专业能力,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对收购车辆是否发生过事故、事故大小以及对车辆损害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如实、全面地向购车者告知。该起投诉中,袁女士有证据证明这辆车曾出现过严重事故,而经营者却称不知情,说明并未尽到销售者合理注意义务,故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经镇江市消协多次协调,袁女士将诉求改为要求经营者补偿1.4万元或者以2.5万元收回车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二手车公司以2.5万元收回车辆。

  

  镇江消协提醒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要做到“三注意”:注意从正规渠道购车,尽可能选择购买正规交易市场认证商户的认证车源,避免因贪图便宜而购买到问题车辆;注意了解交易车辆情况并仔细查验,应向商家全面了解车辆情况,包括车辆登记证、购车原始发票、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及交强险等,确保车辆无误,车辆法定证明、凭证齐全后,再签字确认,若发现车辆质量问题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必要时进行鉴定评估;注意谨慎签订合同,在签订书面销售合同时应明确车辆车龄、实际里程、技术状况、事故范围、主要配置等信息,最好能够在合同中约定“无事故、无水泡、无自燃”,销售者的口头承诺也一并写入合同。

  

  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接受商品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消费者如果发现二手车辆存在质量问题,尽可能在6个月内及时提出异议,避免因难以证明系销售者的责任而无法维权。此外,镇江市消协建议经营者,在进行二手车交易中应确保已全面深入地了解车辆信息,并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信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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