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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11•提品质促消费|京津冀消协组织联合发布双11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11-09 08:56:20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报北京讯(记者万晓东 李建)今年“双11”网购促销活动已拉开帷幕,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双11”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购物乐趣和便利的同时,也需要警惕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京津冀消协组织建议消费者在网购时,首选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诚信正规电商平台。下单前了解清楚平台推荐的商品的来源、功能、质量、价格、售后等情况,不被明显低价所误导,不轻信库存紧张等诱导式营销、剧本式营销。通过平台提供的正规支付渠道付款,切勿转账至个人账户。

  “双11”购物节期间,各类商品营销方式层出不穷,如折扣、满减、赠品等,消协建议消费者购物时要了解各类商品优惠券、红包、预付定金等使用条件、方法,规避消费陷阱和风险。同时,要注意辨别商家营销套路,关注价格动态,货比三家,当心虚假打折优惠。

  消协认为,以返利引导消费者快速作出好评,难以保证评价的客观、真实,后续消费者无法获得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这扰乱了平台评价机制,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体验。同时,近年来,各类扫码获利所引发的投诉不断增加,众多活动在扫码后需要填写真实身份、手机号码等信息,如果消费者个人信息落入不法商贩手中,会给后续工作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消协建议,不要随意点击非官方的短信、朋友圈、陌生网页、弹窗邀请、搜索引擎等推送的高额返利、红包、中奖付费等消费链接、二维码、广告,谨防因信息泄露导致资金安全风险。

  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应注意验货,特别是购买贵重物品、易碎物品等应当场查看,商品是否有破损,商品型号、规格、款式、颜色等是否与订单一致,确认无误后再签收。如果商品损坏或与约定不一致可拒绝签收,并及时联系商家退换货。如没有收到货物,消费者要注意查看快递信息,有问题及时联系商家或快递公司。

  同时,消费者网购时要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要有存证意识,要妥善保留购物发票、订单信息、聊天记录、商品宣传广告等相关凭证作为消费维权证据。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商家协商,若协商不成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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