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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消费“花样”多 谨慎选择防风险
发布时间:2024-10-29 05:57:00作者:佚名 来源: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的多样化,零售、住宿、餐饮、健身、教育培训、美容美发等领域的预付式消费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消费模式,伴随而来的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成为当前消费者投诉的“重灾区”。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陕西省消保委针对预付式消费,作出如下提示:
一、选择商家需谨慎。消费者相对处于信息不透明的劣势地位,在资金安全、服务质量、合同协议等方面面临一定风险隐患。因此,在进行预付式消费之前,要认真评估自己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谨慎选择、理性消费,要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资金运转稳定以及商品服务质量好的商家。
二、认真审查签合同。预付式消费是一种合同消费。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这一规定,强调了预付式消费签订合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在实际消费中,许多预付式消费仅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一些商家收取预付款时不签合同协议、不发实体卡,消费者只需报上手机号码登记,消费时报出手机号码,商家便会在他们自己的“会员系统”进行扣费。这种方式看似非常方便,一旦发生消费纠纷,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消费金额等缺少凭据,消费者往往难于维权。另外,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注意合同中是否存在收款不退、过期作废、限制转卡、丢卡不补等“霸王条款”。
三、大额预付要三思。由于存在商家闭店、跑路等不确定因素,消费者可能会面临财产损失风险,建议谨慎选择预付式消费。不要因商家优惠折扣等宣传而冲动消费,不要一时贪图便宜而大额充值。如确需消费,一定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尽量把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四、留取凭证利维权。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消费相关证据,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等,保留历次消费打卡记录、与商家在线聊天记录等。要仔细核对所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预付余额变动情况。除此之外,消费者付款时要注意使用商家专用收款码,拒绝私下转账。
如遇消费纠纷,消费者应及时找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拨打12345市民热线或找消协组织进行投诉,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消协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sxwq.org.cn/info/1030/129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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