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律师在线 > 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8-20 21:05:51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广大消费者:

  预付式消费是指在零售、住宿、餐饮、健身、出行、理发、美容、教育培训等生活消费领域,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多次或者持续向消费者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交易方式。预付式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方便消费者结算、享受价格优惠商品和服务,很多消费者或主动或被动地选择预付式消费。预付式消费覆盖领域越来越广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任意加价、随意扣费、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等行为。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因信息不透明而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在资金安全、服务质量、合同等方面都存在风险隐患。预付式消费类型多样,经营主体复杂,侵权形式不断变化,维权及执法成本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对预付式消费专门作出规定,这不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进一步保障,也是对经营者责任与诚信的更高要求。预付式消费需谨慎,避免商家消费陷阱,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预付式消费时要做到“三个坚持”:

  一要坚持要求提供书面合同。请在享受预付式消费带来的便利和优惠时,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经营者提供书面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可能限制自身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

  二要坚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办理预付卡后,要向商家索要发票、收据,保管好每次消费打卡记录,及时掌握卡内余额变动。如果发现商家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商品,或存在其他侵害权益的行为,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要坚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商家,做到理性消费,尽量避免一次性投入过多资金。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行动,防止权益受损。

  最后,愿我们的每一次消费都能成为一次愉快的体验!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flsw/20240819/409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舆情网 djyq.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