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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消保委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11-10 14:15:10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在双十一、双十二网络购物促销期来临之际,为了帮助广大消费者在网络及直播带货购物热潮中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龙游县消保委向广大消费者发布网络购物消费警示:

  一、保持理性消费心态

  消费者要多思量购物是否为自身需要,做到理性消费,不要出于对主播个人的盲目信任或受直播平台以“价格低廉”“秒杀”或“数量有限”等宣传营造的产品稀缺的营销氛围影响而盲目冲动消费。

  二、谨慎选择交易平台及经营主体

  要认真查看经营者在平台的资质信息公示情况,查看其是否有营业执照、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等合法证照,购买商品时要从信誉度、成交记录、评价详情等多方面对网店进行评估,较简单的做法是可以到传统平台销售的同类商品进行对比,做到货比三家。

  三、警惕直播带货陷阱

  虚假宣传:直播带货行业,主播凭借个人魅力,与消费者建立起类似偶像与粉丝的关系,以粉丝的信任和喜爱为基础,轻而易举的实现卖货变现,光凭主播一张嘴,并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直播售假、虚假宣传屡见不鲜。恶意刷单:商家利用消费者以主播、直播间人气、销售量、点赞数等评判商品质量,获得购买安全感的心理,外包机构刷单,购买粉丝,不仅制造销售假象,也制造主播和直播间人气假象,甚至以限量促销、销售倒数的方式诱骗消费者激情下单。

  四、留存相关凭证

  消费者在发现商品质量不合格、与广告宣传不符等问题时,要及时与商家及平台沟通,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拨打12315,或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AYBXgwEW8/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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